1.参保登记范围
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2.所需资料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
⑷事业单位编制花名册或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
⑸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程序
⑴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第2项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⑵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一式两份);
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完整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及时受理;
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合格的,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单位)或参保证明(个体工商户);
⑸单位选择缴费形式(银行托收、经办机构自收)。
4.注意事项
⑴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或参保证明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
⑵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到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D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