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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新闻

省厅召开厅务会议 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等事项

发布时间:2018-06-21 14:32  作者:

 6月19日,刘世伟厅长主持召开第5次厅务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精神,研究2018年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6条责任分工等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听取了我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研究。意见》对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新思路、新任务、新方法,要认真学习、加强研究。学习研究新要求,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学习研究新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工资分配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和管理方式,进一步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同时,改进和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强化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督;学习研究新任务,即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机制;学习研究新方法,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二要制定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意见,把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的具体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三要切实履行责任。履行总体统筹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做好改革工作。履行信息服务责任。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工资指导线和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履行监管报告责任。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按年度将所监管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汇总并向政府报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四要推动组织实施。重点做好汇报、部署、宣传、督导等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时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落实改革任务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督导,把总体统筹的责任担当起来,把督导检查的责任落实下去。

 二、研究2018年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6条责任分工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2018年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6条责任分工。

 会议指出,16条扶持政策是今年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统筹各方面力量,把16条扶持政策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从政治站位看,脱贫攻坚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把脱贫攻坚挂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和共产党人的历史担当。从全省大局看,脱贫攻坚是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我省四大攻坚战之一,务求必胜。从担当任务看,扶贫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考核要求看,脱贫攻坚的考核之严、要求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要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对照责任分工,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抓细抓实抓到底。二要抓住重点。要抓住三项重点工作,即:就业创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人才支持扶贫。三要落实责任。责任要明确,要落细,要勇于担当,按照时间节点向前推进,切实将目标要求转化为实际成果。四要严格考核。严格实行考核问责,重点考核落实精准脱贫的进度、措施和作风状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在全厅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合力促攻坚的工作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豫人社)